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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大提议在我国实行十年以上车辆报废措施!FOMCA:不切实际
马来西亚消费者协会联合会(FOMCA)指出,提议在马来西亚将十年以上的车辆报废是不切实际的。
该会副总裁 Mohd Yusof Abdul Rahman 指出,只要我国的公共交通网络一天还不完善,这项提议就不适合实行。
他是在接受 BBC 网络媒体采访时这么说,并强调这项提议不可行,只要国内的公共交通网络还没有完全发达,汽车就是必需品。
“我们可以像新加坡或日本那样处理10年以上的车辆,但看看他们的公共交通网络确实比较先进。”

早前,马来西亚国立大学(UKM)的一组研究人员,指马来西亚应该把车辆年龄限制在不超过10年,以平衡道路上的新旧车辆数量。
因此,他们建议处理那些超过规定年限的车辆,不要再让旧车上路。
Mohd Yusof Abdul Rahman 续说,政府必须先确保全国的公共交通系统可供所有民众使用,无论是任何地方都确保交通便利。
“如果公共交通已经发展全面,老百姓没有理由不使用公共交通,那么就可实行10年以上车辆的报废政策。”
“提高汽车税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实际上只会增加已经被当前经济压力压垮的人民负担,还有一些家庭只有一辆已经还清贷款的旧车,他们没有能力买 一辆新车,这是我们必须考虑的全部因素。”
他补充,国内的一些乡村地区,许多车主仍将旧车开到果园或农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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