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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 说明电动车充电执照规定,个人高楼充电政策即将跟进

马来西亚能源委员会(Suruhanjaya Tenaga,ST)于今日较早前举行的一场交流会议中,进一步厘清了电动车充电系统(EVCS)的电力执照要求,尤其是针对高楼及多单位建筑中,随着电动车普及加快而日益受到关注的合规问题。

ST 确认,只要涉及向他人供电,就必须申请执照,无论充电是免费还是收费。即便是民宿或私人场所允许住客充电,同样属于需要执照的范畴。

截至 2025 年 11 月,马来西亚道路上共有 75,487 辆电动车,其中仅今年前 11 个月就注册了 36,690 辆。这些车辆目前由 5,417 个已获执照的电动车充电器提供服务,约每 14 辆电动车对应一个充电器。全国已安装的电动车充电总容量达 145.3MW,显示基础设施建设正与车辆普及同步快速增长。

在这些充电器当中,3,569 个为交流(AC)充电器,1,791 个为直流(DC)充电器,其中 DC 充电器数量已超过先前设定的 1,500 个目标。AC 充电器增长相对较慢,主要原因在于需求模式:多数有地住宅的电动车车主依赖家用充电器,而高楼公寓中的共享设施则正逐步满足城市居民的 AC 充电需求。

ST 解释,EVCS 执照的审批时间通常不超过 30 天。申请处理费用为 RM100,年费为 RM100 或每千瓦 RM0.44(取较高者)。执照有效期为 10 年,并与特定地点绑定。
执照要求取决于供电安排。若充电容量不超过 70kW(100A),则无需公共配电执照(PDL),但只要涉及电力分配,仍必须申请 EVCS 执照。若充电器使用专属电源,仅需一张 EVCS 执照;若从现有设施直接取电,则需两张执照——一张属于设施业主,另一张属于 EVCS 运营商。

根据联邦政府宪报法令第 54 条,公共 EVCS 必须取得执照。“公共”一词涵盖任何向消费者或员工开放的充电器,无论是否收费。仅供公司注册车辆自用的私人充电器,则不需要执照。
对于多层建筑,执照要求取决于计量方式。若整栋楼仅设一个 EV 千瓦时电表,则只需一张执照;若每一层楼设有独立电表,则需分别申请执照。若同一建筑内有多个运营商,也将依据电表配置情况分别申请执照。

ST 亦正在检讨有关多层停车场个别业主在指定车位提供电动车充电设施的相关要求。有关政策预计将于明年公布,标志着高楼建筑充电规范化迈出重要一步。

家庭电动车用户则被建议检查自身电力系统。单相供电住宅可能面临负载限制,车主应考虑升级至三相电力,或降低车辆充电功率。一台 7kW 家用充电器的耗电量,相当于约七台家用空调同时运作。

目前,电池储能系统(BESS)尚无执照要求,但相关监管框架预计将在 2026 年第一季度推出,以支持电动车充电需求及电网稳定性。

尽管监管层面的清晰度已有所改善,但地方政府(PBT)的审批流程仍是主要瓶颈。不统一的要求、缓慢的审批速度以及不同的解读方式,持续拖慢充电设施的部署进度。

随着 2025 年全国 10,000 个充电器的目标显然已难以实现,政府有必要采取更有力的行动。为各地方政府设立明确的关键绩效指标(KPI),并与审批时限及部署成果挂钩,或可加速发展,避免零散的地方执行方式拖累马来西亚的电动车发展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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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e 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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