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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调查加影行车记录仪捕捉到的“碰瓷”事件
一位在双溪龙主干道行驶的司机通过行车记录仪 捕捉并分享了一段 14 秒的视频,这段视频最近在社交媒体 上疯传。在视频中,显示了一起企图 “碰瓷” 的事件。
这种诈骗方式常见,行人在来车的路径上故意制造碰撞,企图将自己伪装成“受害者”,借此从司机、车主或他们的保险公司索赔,通常是要求金钱赔偿。


社交媒体上的 14 秒视频截图显示,上周末在加影双溪龙路段,一名行人疑似企图“碰瓷”。
通常,这种方法是奏效的,因为执法部门往往倾向于相信行人“受害者”,尤其当他们有碰撞后受伤的证据来支撑他们的索赔。然而,幸运的是,这位司机的车辆安装了行车记录仪,证实了自己并无过错,成功扭转了局面,使涉嫌诈骗者陷入不利境地。
自该视频疯传后,加影区警方已对此事件展开调查。据警方初步推测,事件发生在 9 月 17 日,临近中午时段。他们的调查最终在班达圣谷龙地区拘留了一名 32 岁的外国人,认为他是此次事件的嫌疑人。



疑似碰瓷诈骗还导致了两车追尾。
这起疑似诈骗不仅导致嫌疑人自己受伤,还引发了一起两车追尾事故。由于行车记录仪拍摄车辆为了避开行人而紧急刹车,导致后方同车道行驶的另一辆车追尾。
在发布该视频的社交媒体帖子 中,清晰展示了嫌疑人的照片以及事故造成的损坏。简单来说,如果这辆车没有安装行车记录仪,司机或车主很可能会被错误指控。

加影区警方发布的正式声明确认了事件的发生,并表示正在进行调查。警方还呼吁知情的公众提供更多线索。
此外,加影区警方通过 Facebook 发布的声明中提到,嫌疑人可能会先根据《刑法》第 336 条(鲁莽或疏忽行为危害他人生命或人身安全)被起诉,可能面临 3 个月监禁、RM500 罚款或两者并罚。
其次,根据 1959/63年《移民法》第 51 条,嫌疑人因没有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 5 年监禁或 RM10,000 的罚款。简而言之,如果罪名成立,嫌疑人可能面临两项处罚。
同一声明中,加影区警方还呼吁任何知情人士到附近的警察局协助调查。无论如何,这可能是一个经典的例子,说明为什么你应该认真考虑为自己的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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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e 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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