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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动调整机制生效:每千瓦时回扣 1.45 仙,本月电动车充电成本降低
电动车用户自本年 8 月起,将迎来更具动态性和灵活性的电价调整——首批根据 “自动调整机制”(AFA)进行的电价修正正式生效。
根据副首相兼能源与水务转型部长拿督斯里法迪拉(Datuk Seri Fadillah Yusof)所述,AFA 取代了此前的 “不平衡成本转嫁机制”(ICPT),改为以月度为周期进行调整,使电价能够实时反映全球燃料价格及汇率波动,而不再依赖原先长达半年的审查周期。
在 7 月 1 日电价重组时,马来西亚能源委员会(Energy Commission)预计 8 月的 AFA 回扣率为每千瓦时 1.45 仙;该数值经确认无误,尽管部分日报曾误报为 1.545 仙,且该数字曾被法迪拉引用,但实际回扣率仍为 1.45 仙/千瓦时。
此次调整真实反映了市场燃料成本,也凸显了 AFA 相较于 ICPT 在精确度和实时性方面的优势。
对在家充电的电动车用户而言,此次回扣将立即产生影响。例如,若驾驶一辆电池容量为 66 kWh 的小鹏 G6 580 Pro,每月充电 5 次,总用电量约为 330 kWh,按每千瓦时回扣 1.45 仙计算,每月可在电费能源部分节省约 RM 4.79。
虽然节省额度不大,但已清晰展示出更灵活和透明定价的利好。月用电量低于 600 kWh 的住户仍可免除 AFA 调整,但若家庭频繁在家充电,月度用电量可能会超过此阈值。
展望未来,能源委员会和马来西亚国家能源公司(Tenaga Nasional Berhad,TNB)已公布未来三个月的 AFA 预测回扣率,帮助消费者规划能源预算。预计 9 月回扣为每千瓦时 1.23 仙,10 月 2.65 仙,11 月 1.95 仙。
上述预测值将根据实际燃料成本与市场数据每月更新,确保电价调整精准贴近市场变化。
AFA 是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进入第四监管期(RP4)后实施的更大范围电价改革的一部分。新的电价结构采用分项计费方式,将能源、电力容量、网络及零售费用清晰拆分,账单明细更加透明。
法迪拉进一步重申,长期目标是推动能源效率提升与价格透明,同时配合马来西亚更广泛的能源转型议程。他还鼓励高耗能用户考虑安装太阳能光伏系统,以减少对电网的依赖,应对不断上涨的电费成本。
对于电动车车主而言,这些变化意味着更有必要了解并优化用电方式。无论是通过智能充电、切换至分时电价(ToU),还是投资可再生能源,AFA 都将更多电价控制权交还给消费者。
来源: Malay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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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e 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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